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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迈入净值化时代 全面转型仍存挑战

2022-02-15    来源: 中科财经   浏览量:812

随着资管新规三年过渡期正式结束,2022年,银行理财市场迈入净值化时代。

随着资管新规三年过渡期正式结束,2022年,银行理财市场迈入净值化时代。

2021年12月31日,资管新规过渡期收官。这一年,监管部门推动银行业基本完成过渡期整改任务,保本理财、不合规短期理财产品实现清零,绝大部分银行如期完成理财存量整改任务。根据普益标准统计,截至2021年末,银行理财市场存续的产品规模超28万亿元,年增速达13.47%。

尽管资管新规过渡期已正式结束,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过渡期还有一年。压降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仍面临较大压力,大部分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已超过监管规定的30%。除此之外,相比于全国性银行(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中小银行在设立理财子公司及发行理财产品方面均不具有优势,需面临净值化运作带来的更大挑战。

银行理财迈入净值化时代

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提出“破刚兑、去通道、去非标”等诸多规范整改要求。资管新规过渡期原设定在2020年年底结束,后由于疫情因素影响,叠加2018-2019年过渡期整改进度缓慢,最终监管部门决定将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根据普益标准统计,截至2021年末,银行理财市场存续的产品规模超28万亿元,较2020年一季度增长约4万亿元。从趋势发展看,2020年理财产品规模增幅相对缓慢,年增速仅为1.43%。进入2021年后,随着净值化转型程度的加深和理财市场的日渐规范,增速开始显著加快,年增速达13.47%。

记者在部分手机银行APP及网站看到,原本介绍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页面均变更成为了净值型理财产品的介绍,且标识了风险等级,产品运作模式由具有混同运作特征的“预期收益型”全面转向资产与产品清晰对应的“净值型”。

从产品类型看,仍以固定收益类为主。据普益标准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末,固定收益类产品占比达91.14%,混合类产品占总发行产品的7.66%,权益类产品及金融衍生品占比较小,两者之和仅1.2%。经对比2019年及2020年的数据,可看出产品类型结构近两年变化较小,混合类产品占比略有下降,固收类产品及权益类产品占比略微增加。

不过在转型的大背景下,投资者能否打破原有的预期是银行面临的一大挑战。“转型很重要的一个层面就是净值化和打破刚兑,对投资者而言,以前对理财产品的认知就是刚兑,预期收益率多少就要达到多少,但现在对银行和理财子公司而言,如何管理好风险偏好低的用户就是最大的一个挑战,这涉及到用户接不接受的问题。”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说道。

而从银行类型看,净值化转型进度仍存差异。2021年4季度,全市场银行机构净值化转型进度约为93.14%,较3季度上升10.76个百分点。其中全国性银行净值化转型进度为91.42%,环比上升12.33个百分点;城商行净值化转型进度为98.90%,环比上升4.67个百分点;农村金融机构净值化转型进度为98.62%,环比上升11.56个百分点。

2021年4季度,银行业净值化转型增速持续上升,但整体来看全国性银行净值化转型进度仍落后于城商行和农村金融机构。对此,黄大智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转型进度与银行类型的相关性较小,更多取决于理财产品总量规模,规模越大,受到资产端转移和变换就越大,所需时间也越长;其次会受制于产品结构,长久期的产品涉及到资产转移且需要达到监管要求,因此不同结构的久期产品转型面临的困难也不一样;另外银行本身的技术实力会给转型进度带来影响,包括银行的报表系统、资管系统、人才管理、理财子公司的管理制度等等。”

“城市商业银行可能更偏向于市场化,积极转型有利于为银行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而国有控股银行可能更关注于风险,相较于银行的传统业务,银行的理财业务风险会更大。银行理财可能会带来对于投资人的风险问题,风险和收益成正比,银行理财也存在暴雷的可能性,而传统的银行客户对于银行的认知更偏向于是低风险,这里面有一个观念需要转变的问题。”财经财经评论员张雪峰亦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解释道。

需要提及的是,在2022年1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曹宇曾表示,银行业已于2021年底基本完成资管业务过渡期整改任务,截至2021年末,保本理财、不合规短期理财产品实现清零,绝大部分银行如期完成理财存量整改任务,特别是中小银行已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为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转型仍面临挑战

尽管资管新规过渡期已正式结束,但部分银行理财子公司热衷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过渡期还有一年。

2021年6月11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制定并发布的《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过渡期延至2022年年底。《通知》明确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定义、发行单位,并明确其投资范围、资产久期、运作管理要求等,总体全面对标货币基金的监管要求,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防范监管套利。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1年上半年,大型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开放式产品余额比例达到59.35%,城商行理财子公司和股份制银行理财子公司这一比例也分别达到45.90%和38.05%,而监管限制的标准为30%。

对于压降现金管理类产品面临的挑战,光大银行(行情3.43 -0.29%,诊股)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统一现金类理财监管规则制度,能有效维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防范监管套利、防范不规范产品无序扩张与潜在金融风险集聚,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但一些理财子公司现金类理财整改面临不小压力,尽管过渡期接近一年,但部分银行现金类理财存量仍不小;同时还有创新方面的压力,对部分银行来说,压缩存量也要面临创新产品以满足客户需求、避免客户流失的问题;另外,部分产品收益率将有所下降。”周茂华补充道。

与此前大多数银行以直销为主的营销渠道不同的是,自2018年12月《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商业银行陆续设立理财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截至2021年末,已有29家银行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其中22家已开业。

从设立情况看,全国性银行已基本实现理财子公司布局,共有17家;区域性城农商行仅有8家,外资银行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合资理财公司,目前有4家。由此可见,目前理财子公司的设立仍旧以较大体量银行为主。

相比于全国性银行,中小银行在设立理财子公司及发行理财产品方面均不具有优势。从《理财办法》看,理财业务专营部门是发起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必要条件,要求“理财业务专营部门连续运营三年以上,承诺五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等”,同时明确理财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且应是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而很多中小银行难以达到上述要求。

对此,周茂华认为:“对部分中小银行而言,可以积极发展银行理财代销业务;同时,有条件的部分中小银行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联合成立理财子公司。”

在黄大智看来,“有些银行确实受限于本身资产规模和代销理财的规模,没有办法成立自身的理财子公司,那就需要找到一条差异化的理财业务发展模式,根据监管目前的要求,没有理财子公司的银行只能去代销,因此可以广泛接入各类产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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