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2022年7月,贺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黑龙江梅里斯区某路,因未确保行车安全,致使其普通二轮摩托车撞上该路段内由南向北行驶的一辆普通客车,造成双方车辆损坏,贺某当场死亡。经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认定,贺某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就上路行驶,导致交通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也不符合保险条款的规定,该案件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案例分析】
贺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其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3、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其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此案中,贺某的交通意外导致身故事故,根据“平安产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C款)条款中责任免除第八条(三)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所以,贺某此次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不予以赔付。
【风险提示】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广大群众驾驶摩托车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更不要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系我国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行为,其不仅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风险,更威胁了社会公共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时得不到相应的保险赔偿金。无证驾驶危害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车辆应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