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快递

自治区民政厅:做好父母就地过年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服务工作

2021-02-08    来源: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浏览量:1008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父母就地过年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服务工作的通知》,对春节期间父母就地过年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服务工作进行部署。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父母就地过年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服务工作的通知》,对春节期间父母就地过年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服务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明确,各地要切实加强寒假春节期间父母就地过年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一次集中摸底,确保每一名父母就地过年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都有明确的被委托照护人并得到妥善照料,积极引导务工父母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留守儿童远程“见面谈心”,切实做到“人在外,爱回家”。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协调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将农村牧区留守儿童纳入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重点予以关心关爱;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安部、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寒假春节期间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要对寒假春节期间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提供留宿服务的照护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照护机构疫情防控、照护质量的监管,确保不发生问题。

金融消费内蒙古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金融消费内蒙古”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金融消费内蒙古,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金融消费内蒙古”。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金融消费内蒙古)”的作品,金融消费内蒙古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金融消费内蒙古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鸿山网络
邮箱:jrnmg6@163.com  电话:0471-3467180
常年法律顾问:内蒙古远舰律师事务所 李德志 电话:13080202065
Copyright 2023 www.jrxfnm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2022001662号-1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