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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破解融资难另一思路

2019-02-20    来源: 上海证券报   浏览量:2742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行,实现了知识产权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为知识产权运用提供了新的模式,也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全新的融资模式。因而,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核心知识产权的价值使用,通过金融创新,借助核心企业的桥梁作用,可打通资本市场与信贷市场的融通协同,帮助中小民营企业解决融

         本网讯: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行,实现了知识产权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为知识产权运用提供了新的模式,也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全新的融资模式。因而,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核心知识产权的价值使用,通过金融创新,借助核心企业的桥梁作用,可打通资本市场与信贷市场的融通协同,帮助中小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从发行方向来看,如果正向发行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可能会面临中小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许可费或相关衍生收入很难达到资产证券化的要求门槛,若反向先对大型核心企业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从资本市场融资,再以供应链金融等手段对与核心企业有业务合作的上游中小民营供应商转融资,则能有效化解中小民营企业的授信门槛难题,拓宽民企融资渠道。

  这么说来,要广泛推广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就得解决以什么为底层资产、底层资产如何形成稳定现金流这两个问题。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底层资产包括专利、商标和版权。专利价值与企业发展阶段没有直接联系,只与专利实施主体能力有关。只要专利具有高价值技术运用前景,即便对发明主体企业来说运用空间不大,也可将这些专利出售或许可给具有相关运用能力、实力较强的企业以实现高价值。以专利作为底层资产,适合对具有高价值专利技术的企业实行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这类企业既可以是大型企业,也可以是小型企业,甚至初创型企业。

  商标价值与企业发展阶段有直接联系,只有发展到一定阶段,形成一定市场占有率和较高营业收入的企业的商标才具有市场价值。因此,以商标为底层资产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合适大型企业。以知名团队的著作权作为底层资产开发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当前市场上一个可行的做法。

  稳定的现金流一方面可通过许可来实现,即企业将专利、商标或版权通过约定合同许可给其他企业使用形成定期的收入来源。就可行性而言,专利许可的难度相对较大。国内企业专利技术价值并不是特别高,小企业专利价值更达不到许可的门槛值;商标许可对于大型企业而言具有可行性。稳定的现金流另一方面则可通过知识产权融资租赁来形成,即企业将自身的专利、商标和版权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获得一笔资金,融资租赁公司再将这些知识产权许可给企业进行使用,企业按期还本付息。由此看来,在现实中,真正有助于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可通过反向专利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和版权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证券化两个途径来实现。

  反向专利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思路是:依托一个大型核心制造企业,其拥有大量的上游OEM制造供应厂商和下游经销商。核心企业将必要专利许可给上游OEM厂商,上游OEM厂商按核心企业技术要求OEM代工零配件,核心企业负责采购上游OEM厂商生产的零配件。核心企业负责将这些产品分销给下游经销商,经销商负责销售产品并支付货款,形成资金闭环。在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中,上游OEM厂商所生产的零配件均按核心企业的专利技术要求开展,因此对上游OEM厂商的专利技术许可是生产得以进行的关键。

  用核心企业对上游OEM厂商的必要专利许可费作为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标的,并用必要专利作为质押担保来增信。核心企业可将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发行后获得的资金,通过自身的供应链金融体系向上游OEM厂商融资,拓宽原先只有从银行等渠道获得的供应链金融资金,提升了破解小企业的融资难的能力。

  版权资产证券化可通过先由租赁公司对音乐版权和影视版权资产包进行无形资产的租赁权设计,将这些版权许可给互联网公司或者各种版权运作的院线机构,收取这些公司的租赁费(或叫许可费),然后再将这些无形资产的租赁资产通过证券公司的证券化运作,销售给市场投资机构。

  整个项目参与方包括原始权益人、计划管理人、托管银行、评级机构、登记托管机构和增信机构。原始权益人需要重点考察其知识产权数量、公司资产规模、利润水平、行业领先度等因素,并与券商、评级机构、会计机构、法律机构、银行、交易所等多方主体高度配合。

  基础资产需要重点关注其现金流的质量、稳定性、权属状况,同时,将知识产权产生的现金流从企业收入中剥离出来,并对现金流形成闭合监管。

  当然,这需要引入担保增信。一方面,可引入担保机构作为差额补足人,作为外部强有力的主体为其增信,以提高资本市场对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资产的认可度。另一方面,也以设计成分级产品,如将证券化产品设计成多级分级产品担保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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