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又一新的法治根基,对新形势下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有着重要作用,也对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
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深刻认识到《条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实践意义。为强化主体责任,构建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要求,7月8日,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召开大早会,由客户服务管理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总经理助理带领分公司总经理室全体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二级部经理、主管等深入学习解读《条例》,梳理与公司现行消保制度相契合的内容,强调公司在售前、售中、售后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
本次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各级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动践行金融为民使命,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有机融合,提升消保工作体系化、标准化、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