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作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中国人寿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工作部署,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发挥主导作用,党委书记亲自谋划部署、组织实施,并深入一线调研推动,自治区分公司纪委扎实推动落实,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
中国人寿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聚焦监督力量整合、监督难题破解、监督质效提升的目标导向,围绕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执行流程“空间一体”的实践路径,重点解决什么是监督、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等实际问题,构建起“点线面”相结合的大监督体系,相关做法走在全国前列,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创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
一、贯通融合监督资源,“大监督”体系初步构建
在深入推进2023年开展的各类专项监督工作基础上,初步构建了全区系统的“大监督”工作体系。
(一)健全制度机制,规范监督运行
贯彻落实总公司纪委《关于强化政治监督的指导意见》,制定下发《关于内蒙古分公司构建“大监督”体系实施的意见》和《内蒙古分公司深化“大监督”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2024年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重点任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聚焦政治监督首要任务、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和权力运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日常监督机制,努力构建“党委总抓、纪委牵头,责任明确、执行有力,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大监督”体系。
自治区、盟市两级公司探索总结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及时固化为长期坚持的制度机制,在推动政治监督规范化、制度化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二)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措施
为确保“大监督”体系的常态化有效运作,真正在防范和化解公司经营风险中发挥实际作用。公司纪委专门配套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构建“大监督”体系工作任务监督清单》,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等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监督,列出60项具体监督动作,建立政治监督清单、台账,明确监督措施,定期督促调度,推动政治责任落实。积极探索找准政治监督的有效载体和抓手,采取台账管理、动态跟踪、限期办结、约谈提醒等监督手段和嵌入式、联动式、专项式等监督方式,探索运用各种手段强化监督,推动政治监督落实见效。
通过对“大监督”体系实施清单式管理和常态化监督,重点解决具体监督动作“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为“大监督”体系的有效落地提供具体抓手。
(三)增强监督力量,狠抓责任落实
制定完善《内蒙古分公司系统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施办法》,以监督联席会议平台建设为抓手,深入推动监督资源整合,促进相关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持续推进并完善对巡察审计报告问题整改评估机制,推动解决监督发现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进监督发现问题处置处理,不断优化监督信息和成果共享运用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支公司纪检风控专员配备工作,确保配齐配强基层纪检岗位人员。
在推动纪委委员协助监督、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延伸监督、纪检风控专员专项监督上积极探索,层层传导压力,形成监督合力,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的“探头”和“前哨”作用。
二、以制度学习为抓手,持续推动问题有效整改
针对公司各层级制度学习掌握不到位、基础性规范性问题较多、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现状,全区系统探索建立“强化制度学习、推进问题整改”的常态化运作模式,持续完善强化制度学习和问题整改的一体化推进机制。
(一)把制度清单列出来,在强化制度学习上持续用力
组织各条线开展制度梳理工作,分别列出11项管理干部核心制度和183项各条线核心制度,并明确了各项制度的学习人员、学习形式,分层级开展集中的核心制度学习活动。组织省、市两级公司纪委书记带头开展制度宣讲活动,围绕各条线核心制度列出制度清单,开展《制度执行承诺书》签订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定期开展制度考试,强化制度学习效果,进一步增强依法合规人人有责的意识。
(二)把问题清单列出来,在深化问题整改上统筹推进
探索推进一体化整改模式,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巡察、审计及内外部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汇总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标准、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下发各盟市公司和各主责条线逐级落实整改任务。各盟市分公司由纪委书记牵头成立整改工作组,制定整改方案和行事历,并部署所辖各支公司开展全面排查整改;省公司各部门针对条线的问题,按照总公司《审计整改标准指导手册》,指导盟市分公司推进整改并负责本条线问题整改验收;省公司纪委办公室对各公司、各条线的自查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提醒,及时追踪自查整改进度,持续构建三级联动的一体化问题整改工作机制。
(三)把线索台账列出来,在问题线索处置上严肃标准
对照问题清单,部署推进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省、市两级公司通过监督联席会研判确定需要进一步核查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展开问题线索办理流程。对于经过初核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违规违纪行为情节较为轻微不需追责的,及时推进问题整改进度;对于经过初核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较为严重,符合立案标准的,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立案,并加快立案调查、审理和结案工作进度,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通过完善问题整改问责机制,着力解决部分干部员工制度学习不上心、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三、以源头治理为重点,不断压实各级监督责任
针对风险关口把得不严、违规行为持续发生的问题,紧盯第一道防线和关键岗位监督职责履行,有效发挥第一道防线前端风险识别与防治同源优势,进一步压实各层级、各条线风险的识别、预警、检查、整改等第一道防线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司紧密融合。
(一)前移风险关口,扎实推进风险防控责任落实
制定下发《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各职能条线风险的识别、预警、检查、整改等第一道防线责任,强化风险前端管控的力度。持续配齐配强基层风控联系人和职场风控联络员队伍,针对各层级、各条线存在的重点风险隐患,分层级、分岗位把风险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健全完善“第一道防线”风险管控责任落实机制。
(二)紧盯履职监督,持续强化关键岗位职责履行
针对基层纪检风控队伍履职监督存在缺位的现象,制定下发《内蒙古分公司纪检风控关键岗位履职监督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完善省、地、县、职场四级纪检风控关键岗位履职工作机制。通过分层落实盟市分公司纪委书记月度汇报点评机制、风控联系人月度绩效考评机制、支公司纪检委员和职场风控联络员月度履职抽查考评机制,细化重点履职任务和履职评价指标,切实把监督责任转化为日常的监督管控动作。
四、广泛开展纪律教育,全员纪法意识明显增强
全区系统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
(一)抢前抓早,第一时间开展《条例》学习
党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发后,第一时间在全区系统各级党组织部署学习。先后通过全区系统重要政策及重点工作宣导会、省本部大早会“纪法课堂”等形式,对新修订《条例》进行再学习、再宣导,率先抓好对省本部管理干部、各盟市分公司“一把手”、党建和风控等关键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党纪教育,充分发挥好“关键少数”、“关键环节”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紧密部署,一体推进党纪学习教育
制定下发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细化省、市两级任务台账及行事历,工作事项由省公司一贯到底,并逐项明确落实层级、责任部门和追踪责任人,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在保证效果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轻基层负担。专门出台党纪学习教育督导工作安排,提出了“三个结合”的督导要求和“十个是否”的检查标准,落实包片负责和周追踪工作机制,确保党纪学习教育重点任务落实到位。省市两级党委及工作专班累计开展对下级党组织的督导工作136次,有效指导基层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三)注重实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落地
围绕党纪学习教育总体任务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抓融入、抓落实。省市两级党委共开展读书班集中学习71次,集中学习研讨41次,各基层党支部累计开展集中学习研讨678次;开展警示教育80次,线上专题培训2次,积极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全覆盖,累计覆盖党员干部2707人次,覆盖营销员党员478人次,离退休党支部党员820人次。各级党组织书记讲纪律党课次数144次,各级纪委书记举办专题讲座次22次。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了较好成效。
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中国人寿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公司履行职责使命之中、融入深化改革发展之中、融入防范化解风险之中,立足公司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监督效能,进一步强化“管业务就要管监督”的理念,把监督融进岗位职责,促进“管业务就要管监督”、把监督融进制度规范,促进“有执行要求就要有监督要求”、把监督融进业务流程,促进“有违纪风险就要有防范措施”。切实发挥好“管理+监督”的职能作用,融入“党建+监督”的有效工作模式,增强监督意识、提升监督能力、切实履职尽责,促进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