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全面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健康发展
本网讯:绿色金融作为经济结构转型的“助推器”和“加速器”,目前已成为各家金融机构纷纷聚焦发展的新领域。与同业相比,优化信贷全流程管理机制是建设银行绿色金融的一大特点。具体来看,近年来,建设银行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文件,通过“风险偏好、政策导向、机制优化、产品创新”等多种方式,对绿色金融业务的行业选择、客户/项目底线标准、管理方式、风控要点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引导全行金融服务逐步转向低碳、循环、生态等绿色领域,顺应国家和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一是主动调整信贷结构,以政策导向支持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行业上,依托自治区传统产业优势,将推进绿色交通、绿色能源、先进制造业、信息技术产业、新兴绿色领域等具有低碳环保特征的行业作为优先支持领域;在客户和项目选择上,将满足“节能减排”要求及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标准作为建立信贷关系的底线要求,对发生环保违法违规情况的客户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同时,拓展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项目,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治理以及农村环境整治等领域项目。积极支持传统基础产业中成熟企业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清洁化改造项目。努力满足环保装备生产企业、环保工程设计建设和运维企业融资需求。继续优化煤炭、火电、有色等行业业务结构,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投放。下一步,将积极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工业节能改造、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建筑和绿色农业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重视绿色信贷领域综合金融业务的发展,积极改善和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为企业提供绿色金融领域投资理财、债券承销等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融资结构,寻找新的绿色金融业务增长点。
二是强化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以制度约束贯穿信贷业务全流程。制定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按照风险程度的高低,将客户分为A、B、C三类。A类即高环境和社会风险客户。B类即中等环境和社会风险客户。C类即低环境和社会风险客户。贷前调查环节,根据客户所在行业、区域特点,开展针对性的贷前调查,根据分类标准判断客户环境和社会风险程度。授信审批环节,A类客户,新客户一律不得信贷准入,存量客户信贷余额或贷款余额一律不得新增;B类客户,新客户如需信贷准入、存量客户如需新增信贷余额,需例外核准同意。贷后管理环节,将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作为贷后检查的重要内容,对A和B类客户,要求经办行按季开展动态评估。定期登录环保部门、安监部门网站查询通报、处罚企业名单,并与我行存量信贷客户进行对比,对于长期未整改,以及确实无法完成整改或屡查屡犯多次通报的客户坚决退出。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以长效保障机制满足企业绿色金融服务需求。对于符合节能减排、绿色信贷要求的客户和项目,在客户、项目准入、项目评估、信贷审批安排上给予绿色通道,在信贷规模和信贷投放上优先保障。同时,主动加强绿色经济专业人才和相关岗位人员的培养和储备,搭建具备营销与管理、产品研发与创新、融资方案设计、环境和社会风险管控等多方面能力的绿色金融团队。
四是强化考核评价,以落实评价指标促进绿色金融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绿色金融推进情况评价方案,从绿色业务发展、环境和社会风险控制以及自身社会责任表现出发,设置评价指标,与国家政策导向和监管评价相衔接。在强调绿色金融发展结果的同时,引导强化过程管理,提高绿色金融基础管理水平。通过评价强化政策导向,及时发现在推进绿色金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寻找问题产生根源,查漏补缺,切实做到以评价促管理,不断提升绿色金融基础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王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