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作为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
民间投资作为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8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间投资总体保持稳定增长,活力不断增强,在稳定投资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增强经济活力,推动创新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去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长面临较大困难和下行压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民间投资增长0.9%,占整体投资比重为54.2%。今年上半年,民间投资增速和占整体投资比重都有所下降。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韩志峰介绍,当前民间投资主要面临几方面问题:从投资信心看,受需求不足等问题影响,有的企业信心尚未完全恢复。从投资方向看,传统行业的增长空间受限,而对新兴行业,有的民营企业看不清、把不准发展趋势,投资方向不明。从准入门槛看,有些民营企业参与投资意愿较强的项目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门槛限制。从要素获取看,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民间投资项目还受到用地、用能等关键要素制约。从投资环境看,前一段时间,网络上有一些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不够友好的言论,影响了一些企业和地方的积极性。从工作方法看,有的地方在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时缺乏创新性思路、市场化办法、改革性举措,存在不会鼓励、不善鼓励等问题。
为更有效地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此次印发的通知围绕推介、审批、资金等内容作出一系列部署。
通知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滚动接续地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并着力加大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的推介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将通过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加大政府投资支持力度。
通知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推送至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由两部门给予用地用海和环评保障的专项支持;同时将共同指导民营企业用足用好要素保障支持政策,优化投资决策管理和要素审批服务,进一步提升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
通知指出,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研究制定促进民间投资有关融资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并将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共享至各家银行和保险机构,由其针对性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持续提升民间投资项目融资便利化水平,促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