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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启动

2020-08-03    来源: 内蒙古日报   浏览量:1683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规定》要求,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解决问题,切实推进各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规定》要求,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解决问题,切实推进各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自治区党委、政府2019年分两批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六个市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日前,内蒙古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安排,内蒙古3个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分别于7月29日、7月31日和8月1日进驻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三地,并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就此次督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动员会要求,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讲话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有的放矢;认真细致、客观公正,把问题查准查实,把情况查清查透,做到见事见人见责任;既查不作为、慢作为,也查乱作为、滥作为,特别是要重拳打击生态环保治污中的“一刀切”行为;加强边督边改边公开,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正面典型将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此次督察的重点为各盟市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情况,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等情况。

根据督察组职责,内蒙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驻地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内蒙古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呼伦贝尔市期间(2020年7月29日—8月22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70—8218371,专门邮政信箱:内蒙古呼伦贝尔市A009号邮政信箱。内蒙古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兴安盟期间(2020年8月1日—8月2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82—8268773,专门邮政信箱:兴安盟10001号邮政信箱。内蒙古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锡林郭勒盟期间(2020年7月31日—8月2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79—8101713,专门邮政信箱:锡林郭勒盟00012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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