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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启动全区“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

2024-09-02    来源: 金融消费内蒙古   浏览量:28967

​9月1日,内蒙古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内蒙古证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9月1日,内蒙古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内蒙古证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并于当日上午组织全区“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千余家金融机构和多家新闻媒体代表同步在线举办了活动启动仪式。活动邀请了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和呼和浩特市委金融办有关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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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丽欣

活动当天,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丽欣出席活动并致辞,提出三点主张。聚焦教育活动总要求,践行“金融为民”发展理念。要坚持人民性、注重实效性、突出丰富性,积极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实现宣传活动广覆盖、多层次、接地气、强渗透。聚焦群众需求新变化,推进“金融服务”高质量。要提供见深度、有温度、显力度的金融服务,满足全区人民群众就业创业、助企惠企、防灾减灾等多元化金融需求,切实增强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和满意度。聚焦县域治理最末端,展示“金融消保”新形象。活动宣传要下沉重心、聚焦靶心、情系民心,充分发挥县域机构贴近一线、植根基层的优势,在边境口岸、农村牧区等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强化涉非风险提示、典型案例警示、防非技巧展示等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防非反诈“免疫力”。


下一步,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将以教育宣传活动为切入点,以金融为民为出发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实施“四新”工程,着力构建“大消保”工作格局,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争做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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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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